转发关于召开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2025年年会暨标准审定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31

各位委员及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技委”)2025年度工作安排,为推进标准项目的制修订工作,现定于2025年11月19~22日召开分技委年会暨标准审定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0~21日,19日下午报到,22日上午离会;

地点:宁波逸东豪生大酒店(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鼎泰路288号,0574-81878888),交通指引见附件1。

二、会议内容

(一)分技委2025年年会;

(二)审定《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眼科通用仪器要求》等5项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清单见下表:

序号

标准项目名称

1.

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眼科仪器通用要求

2.

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光危害防护

3. 

光学和光子学 手术显微镜 第2部分:眼科用手术显微镜的光危害

4. 

激光治疗设备 掺钬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

5.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10部分: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

三、参会人员

(一)邀请上级有关主管部门领导;

(二)分技委全体委员、顾问、观察员以及有关专家;

(三)有关医疗器械监管、审评、检测、研发及制造等相关标准使用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代表、秘书处工作人员等。

四、其他事项

(一)全体委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应向秘书处请假并委托他人参加,同时提交委托书(见附件2)。

(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委员、专家等食宿费用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统一安排双人标间,如需单间请自行另补差价),交通费用自理;

其他参会人员住宿统一安排双人标间,如需单间请在回执中注明,费用自理。

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站。

(三)请参会人员于2025年11月8日前扫码填写会议回执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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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准送审稿、会议日程安排将在报名结束后发送至各位参会代表的邮箱,会议现场不发放纸质版送审稿材料,如有需要请提前自行打印。 

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忠诚 0571-86002820

联系邮箱:sactc103sc1@mdst.org.cn

附件:

1.酒店交通指引

2.委托书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