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药材基原鉴定相关工作程序,国家药监局委托中检院组织起草了《药材基原鉴定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1月14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反馈至电子邮箱liulina@nifdc.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药材基原鉴定技术要求-意见建议反馈”。
中检院
2025年10月29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药材基原鉴定相关工作程序,国家药监局委托中检院组织起草了《药材基原鉴定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1月14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反馈至电子邮箱liulina@nifdc.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药材基原鉴定技术要求-意见建议反馈”。
中检院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