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进口产品检验申请人:
为更好地满足申请人实际工作需要,我院修订了进口检验报告书模板,完善了部分字段,将“注册证号”修改为“注册证号/批准文号”,将“批件号”修改为“批件号/通知书编号”。
对于2023年10月13日起受理登记的检品,按新修订模板出具检验报告。
特此通知。
中检院
2023年10月7日
各进口产品检验申请人:
为更好地满足申请人实际工作需要,我院修订了进口检验报告书模板,完善了部分字段,将“注册证号”修改为“注册证号/批准文号”,将“批件号”修改为“批件号/通知书编号”。
对于2023年10月13日起受理登记的检品,按新修订模板出具检验报告。
特此通知。
中检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