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生物制品批签发”样品对储存环境和运输条件要求较高,为保证“生物制品批签发”检验样品的质量,避免“冷链”不合格、样品破碎等等问题,有效地保护企业利益,从2013年5月1日起,我院不再接受邮寄的检验样品,请相关人员自行携带样品及相关资料到我院综合业务处办理检验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综合业务处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