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仪器设备入围供应商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9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检院《仪器设备供应商评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设备中心于近期完成了2025年度仪器设备入围供应商评估工作,已通过的供应商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大兴区华佗路31号中检院1号楼408室。 

联系人(电话):高婧涵(53852460)   

附件:相关供应商名单 

中检院  

2026年2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