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负责起草的首个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发布时间:2026-08-10

2026年8月6日,由中国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负责起草的首个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GB 7916-202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6年第34号)。该标准于2028年1月1日起实施,1987年发布的《化妆品卫生标准》同步废止。

《化妆品 安全通用要求》(GB 7916-2026)是国家药监局履行化妆品标准归口管理职能后发布的首个化妆品国家标准。该标准系统梳理、整合了现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优化完善了化妆品安全通用管控要求,标志着我国化妆品标准体系“一体两翼”建设思路取得突破性进展。

中检院作为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依托单位,持续深耕化妆品标准化建设,前期已经推动《化妆品用生物技术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等5项化妆品行业标准发布,有效填补了化妆品行业标准空白。

下一步,中检院将持续完善化妆品全链条、多层次标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化妆品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全力守护公众用妆安全,赋能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黄湘鹭 裴新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