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药品检验系统业务管理的规范性、一致性、协同性,助力智慧药检建设,统筹指导全国药检系统业务管理,5月28日,中检院组织召开了《药品检验报告格式及书写细则实施规范》定稿会。
来自药检系统和国家药典委员会的专家,围绕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药用包装材料4类检验报告格式及书写细则展开深入研讨。与会人员结合最新政策法规要求与一线工作实际经验,对药品检验报告标准化格式和规范化书写要求进行充分讨论,凝聚共识,形成修订意见。
北京、上海、广东等13家省级检验机构,国家药典委员会,中检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
(李璐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