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就《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比现行《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征求意见稿》收录范围从特殊化妆品扩展到了普通化妆品,收录原料增加1344个,达到了3578个,且使用量信息增加到5240条,内容更为丰富。
《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是化妆品企业收集、使用现有原料安全性数据的重要指导。2024年4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了《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其是对批件有效期内特殊化妆品中已使用原料使用量的客观收录。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为提供更多数据服务信息,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针对140多万个有效备案普通化妆品中所使用配方原料及使用信息进行整理,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数据收录范围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基本一致,包括注册备案有效品种中已使用、未收录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国际权威机构化妆品安全评估索引》中原料使用信息。化妆品产品的安全评估是以暴露为导向,结合产品的使用方法、作用部位等暴露水平,对化妆品产品进行安全评估,《征求意见稿》基于科学性,在综合考虑安全评估相关因素的前提下,制定了不同作用部位和使用方法的参照使用原则,提升数据利用度。
对于原料种类或使用量超出《征求意见稿》收录范围的原料,化妆品备案人如已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进行了评估,可在公开征求意见时按要求反馈相关材料。
(转自中国食品药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