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中药所与五省区藏药标准协调委员会召开小米辣等19个藏药质量标准草案讨论会

发布时间:2021-09-01

2021年8月27—28日,中检院中药所与五省区藏药标准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调委员会)在我院召开小米辣等19个藏药质量标准草案讨论会。中检院相关人员与协调委员会秘书长达娃卓玛一行3人出席本次会议。

中检院中药所根据国家药典委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五省区藏药标准协调委员会章程(试行)》(以下简称《章程(试行)》)的相关规定,依照前期协助协调委员会建立的藏药标准修订协调机制和工作运行程序,从申报材料的体例格式、文献考证资料的完整性、藏汉翻译的严谨性等方面协助协调委员会秘书处进行整理和规范,完善了小米辣等19个藏药质量标准草案的申报材料。

会议再次强调了藏药标准修订工作应严格遵从《章程(试行)》拟定的工作程序,保证藏药标准修订工作的有序进行。此外,会议还讨论了后续藏药品种的质量标准修订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