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

发布时间:2023-04-17

2023411日,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2022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深入分析《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实施后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任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副司长戚柳彬,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副院长邹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2022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成绩,全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机构砥砺奋进、开拓进取、辛勤付出,不断创新抽样检验工作机制,丰富完善检验体系,推动监检协同向纵深发展,发挥督导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抽检效能显著提升,为化妆品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戚柳彬指出,2023年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的总体思路,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统一领导。二是要强化政策解读和法规宣传力度,抓好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三是要继续提高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质量,严厉打击企业虚假否认生产或者进口等违法行为。

邹健讲话对2023年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在贯彻法规上做实,以《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作为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确保工作落地落实、见行见效。二要在监管协同上做精,实现监管职责的再强化、技术力量的再融合、监管效果的再提升。三要在过程管理中做细,坚持防控风险理念,把握工作节奏,完善工作机制。四要在检验工作中做新,聚焦问题,提高靶向性,提升支撑水平。五要在抽样检验工作中做优,深入调查研究谋定而动,强化抽样检验结果的转化应用,做好服务文章,巩固监管成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对2022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方案和工作手册进行了解读,对信息系统使用做了相关介绍。江西、山东、广东、上海、广西省(直辖市、自治区)局作经验交流发言,辽宁、广东、四川、山西、福建、江西、山东、湖南省承担化妆品抽样检验任务的承检机构作检验工作交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及承检机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