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2年“五一”“端午”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搞好节前教育,强化廉洁意识。各级要针对今年“两节”形势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节前教育特别是廉政提醒教育。通过传达学习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综合运用谈心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使廉洁警示教育真正警钟长鸣,入心入脑,引导和督促广大干部职工不断筑牢思想防线。

二、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各级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局“十条禁令”和我院有关廉政制度规定,严禁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节日物品,包括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土特产品以及任何形式的快递送礼;严禁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用服务对象的车辆、钱款或提供的各种便利安排。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严格责任落实,筑牢安全防线。各级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践行“清正廉洁做表率”要求。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部门“两节”期间廉政工作,严管队伍,严抓作风,确保所属干部职工廉洁过节。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抓好“两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确保节日安全。院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提醒,推动工作落实。

四、严查违纪行为,严肃责任追究。院纪委将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开展“明察暗访”,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履职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纪委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