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医用电声设备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专家组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2

各相关单位:

医用电声设备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在2019年10月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负责医用电声设备医疗器械领域的行业标准制修订,秘书处承担单位为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第一届归口单位专家组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和《关于开展医用电声设备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换届的函》(国械标管函〔2024〕295号)的批复,由省器检所筹备换届工作。按照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医用电声设备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专家组候选人,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医用电声设备医疗器械相关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教育科研机构、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组候选人条件

(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二)熟悉医用电声设备医疗器械专业技术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三)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够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专家各项职责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出标准制修订等方面工作建议;按时参加标准征求意见、标准技术审查和标准复审;按时参加归口单位年会等工作会议;履行专家投票表决义务;及时反馈归口单位归口标准实施情况;参与本专业技术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参加国家药监局、器械标管中心及归口单位组织的培训;承担归口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承担归口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中任职的人员,需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专家候选人应如实填写《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专家登记表》并签字(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

(二)专家候选人推荐单位负责审查候选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真实准确后,由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填写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应与登记表中的工作单位名称一致。(登记表中,“本归口单位职务”不必填写,其他不适用的内容填写“/”)。

(三)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下述材料邮寄至秘书处,粘贴照片(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资格章)的登记表一式四份,另附同底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同时将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和签字盖章版本扫描件)发送至秘书处邮箱(邮件主题为:专家登记表-单位简称-姓名;word和PDF文件命名方式:单位名称-专家姓名)。

(四)归口单位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专家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形成第二届归口单位专家组组建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康文路17号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三楼。

邮政编码:210000。

联系人:王琪        

电话:025-69655986

邮箱:yydsgkdw@jsmdt.org.cn 

附件: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专家登记表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