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医用光学和仪器领域标准实施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1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医用光学和仪器领域标准的实施情况,及时跟进行业发展,满足监管需求,根据《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分技委归口领域5项标准开展实施评价工作,具体标准信息如下: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1

YY 9706.257—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2-57部分:治疗、诊断、监测和整形/医疗美容使用的非激光光源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

2021/3/9

2023/5/1

2

YY 0290.3—2018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3部分:机械性能及测试方法

2018/12/20

2020/6/1

3

YY/T 0290.4—2022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4部分:标签和资料

2022/7/1

2023/7/1

4

YY/T 0290.5—2023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5部分:生物相容性

2023/9/5

2024/9/15

5

YY/T 0290.6—2021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6部分:有效期和运输稳定性

2021/9/6

2022/9/1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调查问卷。

谢谢支持!     

1775187280240005673.jpg

《医用电气设备 第2-57部分:治疗、诊断、监测和整形/医疗美容使用的非激光光源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实施评价调整问卷

1775187301057079923.jpg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3部分:机械性能及测试方法》实施评价调查问卷

1775187314192075815.jpg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4部分:标签和资料》实施评价调查问卷

1775187326174027049.jpg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5部分:生物相容性》实施评价调查问卷

1775187337651008903.jpg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6部分:有效期和运输稳定性》实施评价调查问卷


联系人:夏忠诚  联系电话:0571-86002820

邮箱:sactc103sc1@mdst.org.cn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