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充分了解归口标准的实施情况,现对
请各单位积极参与,于2025年10月30日前访问链接或扫码填写调查问卷,链接及二维码见附件。
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柯林楠 010-53852572,毛歆 010-53852595。
邮箱:IVF_group@nifdc.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链接及二维码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