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标准制修订相关方参与度,提高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和水平,本着公开、透明原则,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麻醉和呼吸设备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起草验证单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相关事宜如下:
一、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性质 | 制修订 | 被修订标准号 |
1 | 呼吸设备 婴儿心肺监护仪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 强制性 | 制定 | / |
2 | 麻醉和呼吸设备 氧疗用低流量鼻导管 | 推荐性 | 修订 | YY/T 1543-2017 |
3 | 麻醉和呼吸设备 气管支气管导管 | 推荐性 | 修订 | YY/T 0490-2017 |
4 | 麻醉和呼吸设备 气管插管和接头 | 推荐性 | 修订 | YY 0337.1-2002、YY 0337.2-2002 |
二、制修订标准计划项目参与起草单位要求
(一)具有与标准项目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二)业务范围与标准涉及的技术内容相适应;
(三)如企业申请,应具有与标准涉及的内容相适应的产品,具备相关产品验证能力;
(四)具有熟悉国家医疗器械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医疗器械标准体系的人员;
(五)具有熟悉标准中涉及的技术发展趋势、国内外的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对当前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均较为了解的人员;
(六)熟悉标准编写规则及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七)能够按照标准项目制修订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填写《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附件1)《医疗器械标准起草人登记表》(附件2),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3月19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秘书处,word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文件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四、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心依,021-38019900-1221
邮箱:satc116@126.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银花路1号
附件:1.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
2.医疗器械标准起草人登记表
全国麻醉和呼吸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