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优化新原料注册备案分类技术要求,我院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配套文件要求,结合行业发展、审评实践以及新技术进展,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附件1、2),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0月19日前将有关意见(填写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反馈至hzpxyl@nifdc.org.cn。
附件:1.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征求意见稿)
2.《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中检院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