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顺四条院区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就中检院顺四条院区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工程项目,现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检院顺四条院区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评选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择优选用。

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服务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顺四条10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决算评审结束,项目归档之日止。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至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属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名录”内单位(查询网址:http://bjjs.zjw.beijing.gov.cn/eportal/ui?pageId=53613826),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同时具备屈曲约束支撑检测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内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向项目联系人获取。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3日至1月9日。

四、响应文件送达

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1 月15日,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送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29号院教学楼三层。

注:响应文件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五、联系方式:

我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29号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53851208

电子邮箱:jjgc@nifdc.org.cn 

中检院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