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关于征集2025年医用高通量测序技术领域拟制定医疗器械标准项目起草单位及验证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4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标准制修订相关方的代表性,提高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和水平,本着公开、透明原则,现公开征集医用高通量测序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SMD/TU 0072025年度拟制定标准项目(见附件1)的起草单位及试验验证单位,欢迎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提出申请。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起草单位条件

1.具有与标准项目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2.如企业申请,应具有与标准涉及的内容相适应的上市产品;

3.具有熟悉国家医疗器械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医疗器械标准体系的人员;

4.具有熟悉标准中涉及的技术发展趋势、国内外的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对当前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都较为了解的人员;

5.熟悉标准编写规则及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6.具备相应标准试验验证的能力;

7.能够按照标准项目制修订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8.为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每个单位申请参与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项;

9.标准起草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技术职务。

(二)验证单位条件

1.具有与制定标准相关或类似产品研发、生产、检验检测或质量控制的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2.具有熟悉医疗器械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及相关经验的技术人员;

3.具有熟悉标准相关的国内外医疗器械技术发展趋势、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及了解当前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的技术人员;

4.具备对标准技术要求或试验方法进行验证的能力;

5.能够为医疗器械标准制定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等保障;

6.能够按照标准项目制定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所承担工作。

二、申报材料

请申请起草和验证单位填写《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及试验验证单位申请表》(见附件2,所盖公章需与申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申请起草人填写《医疗器械标准起草人登记表》(见附件3

报名截止日期:2025324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苑富强

联系电话:(01067095252

E-mail:fuqiangyuan@nifdc.org.cn 

附件:1.2025年拟制定医疗器械标准项目清单

2.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及试验验证单位申请表

3.医疗器械标准起草人登记表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025年3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