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标准制修订相关方的代表性,提高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和水平,本着公开、透明原则,现公开征集医用高通量测序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SMD/TU 007)2025年度拟制定标准项目(见附件1)的起草单位及试验验证单位,欢迎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提出申请。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起草单位条件
1.具有与标准项目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2.如企业申请,应具有与标准涉及的内容相适应的上市产品;
3.具有熟悉国家医疗器械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医疗器械标准体系的人员;
4.具有熟悉标准中涉及的技术发展趋势、国内外的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对当前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都较为了解的人员;
5.熟悉标准编写规则及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6.具备相应标准试验验证的能力;
7.能够按照标准项目制修订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8.为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每个单位申请参与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项;
9.标准起草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技术职务。
(二)验证单位条件
1.具有与制定标准相关或类似产品研发、生产、检验检测或质量控制的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2.具有熟悉医疗器械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及相关经验的技术人员;
3.具有熟悉标准相关的国内外医疗器械技术发展趋势、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及了解当前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的技术人员;
4.具备对标准技术要求或试验方法进行验证的能力;
5.能够为医疗器械标准制定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等保障;
6.能够按照标准项目制定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所承担工作。
二、申报材料
请申请起草和验证单位填写《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及试验验证单位申请表》(见附件2,所盖公章需与申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申请起草人填写《医疗器械标准起草人登记表》(见附件3)。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3月24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苑富强
联系电话:(010)67095252
E-mail:fuqiangyuan@nifdc.org.cn
附件:1.2025年拟制定医疗器械标准项目清单
2.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及试验验证单位申请表
3.医疗器械标准起草人登记表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