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等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技术标准,我院组织制定了《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征求意见稿)等7试验方法(见附件1-7),并对化妆品中比马前列素等5种物质进行了风险评估,拟将其纳入禁用原料目录(见附件8)。以上试验方法及禁用原料目录更新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9),并于20237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hzpbwh@nifdc.org.cn

 

附件:1.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2.90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3.扩展一代生殖发育毒性试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4.两代生殖发育毒性试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5.皮肤吸收体内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6.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分级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7.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U937细胞激活试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8.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增补表

9.意见反馈表

中检院

2023年6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