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

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103号

发布时间:2017-07-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为规范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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