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要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候考地点及面试地点详见附件。
我院将统一向进入面试人员发送短信,面试人员须于4月26日17:00前通过接收到的短信进行确认,回复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到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相应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如已回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无故不到场且未提前通知我院的,将记入我院考试诚信档案。
二、心理测试
4月27日,进行心理测试,进入面试人员通过接收到的短信链接或邮件查看测试信息及要求。心理测试须在27日17:00前完成。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作为招聘录用的参考。
三、资格复审
5月6日上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于上午9:00前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大兴办公区(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1号楼402室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 材料如下: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择业期人员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历学位为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成绩单(含中文翻译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书》;盖章报名表(需到报名网站https://hr.nifdc.org.cn下载打印并由学校就业部门盖章)。
社会在职人员: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能够证明工作年限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社保材料;学历学位为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成绩单(含中文翻译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书》;博士后需提供博士后在(出)站证明;盖章报名表(需到报名网站https://hr.nifdc.org.cn下载打印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面试安排
5月7日,进行面试,面试分上午场和下午场。
上午场开始时间为8:30,下午场开始时间为13:00。面试人员均需在开考时间15分钟之前到达签到(上午场8:15前到达,下午场12:45前到达),无故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本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100 分,合格线80分。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五、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核对身份。
2.面试人员进入候考室后,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交由我院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领回。
3.面试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由他人陪同。面试期间,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与其他面试人员、考官及工作人员单独接触。
4.对违反考试纪律的面试人员,取消考试成绩。
5.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
010-53851314 010-53851312
附件:2025年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中检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