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关于公开征集医用增材制造技术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各有关单位:

医用增材制造技术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于201910月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负责医用增材制造技术医疗器械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第一届归口单位专家组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和《关于医用增材制造技术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存续申请的复函》(械注〔2024109号)的批复,中检院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专家组成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医用增材制造技术医疗器械相关领域的生产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临床机构、检测机构、行业组织及管理部门等单位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组成员条件

(一)在本专业领域从事科研、生产、应用、检验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骨干,熟悉本专业的业务工作和标准化业务,并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职务的在职人员;

(三)熟悉和热爱标准化工作,遵守归口单位章程,能够积极参加归口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专家的职责和义务;

(四)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任职,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申请人填写《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专家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

注:登记表中,“本归口单位职务”不必填写,其他不适用的内容填写“/”

(二)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公章应与登记表中的工作单位名称一致。

(三)请于2024531日前将下述材料邮寄至秘书处:专家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附同底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同时发送登记表电子版word+PDF(盖章版)至秘书处邮箱(邮件主题为:专家登记表-单位简称-姓名;wordPDF文件命名方式:单位名称-专家姓名)。

(四)归口单位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专家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形成第二届归口单位专家组组建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 邮编:102629

联系人:毛歆   电话:010-5385259515810228408

电子邮箱:zengcaizhizaojishu@163.com 

附件: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专家登记表 

         中检院

2024年3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