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经70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检定、科研、教学、标准化研究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家级检验检测研究机构,具有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
中检院业务范围涵盖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化妆品、包材辅料、标准物质、实验动物、药品安全评价等科研检定领域,是我国药监系统唯一的全国重点实验室——药品监管科学全国重点实验室第一依托单位,拥有完善的质量和科研管理体系。中检院是WHO生物制品标准化和评价合作中心、WHO传统医药合作中心和WHO药品质量保证中心,有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级中心及实验室。历年来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00余项,共获国家科技奖30余项,省部级奖200余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6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6项。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国际竞争力、提高科研队伍水平,培养和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学术不端行为或不良诚信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条件,不可兼职。
(四)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体招收人数及要求见《中检院2026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及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在站工作期限
一般为两年,根据科研项目需要可在2—3年内灵活确定。
三、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根据工作成效博士后研究人员薪酬水平为税前27—31万元/年。
(二)福利保障:在站期间可享受在职职工同等工会福利、餐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保障:在站期间为博士后提供公寓或发放租房补贴3000元/月。
(四)户口迁移:非京籍博士后可将户口迁至我院集体户。享受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出站博士后户口迁移及家属户口随迁等政策。
(五)职称认定:对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博士后人员,可认定中级职称。
(六)科研支撑:为博士后课题研究提供高水平的仪器设备、科研环境等科研条件支撑及相关研究经费。鼓励博士后依托中检院科研平台以及药品监管科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平台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科研项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1日24时。
2.报名方式:申请人可通过https://hr.nifdc.org.cn网址,点击“注册”-“录入简历信息”-“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注册时应聘身份选择“博士后招聘”,请务必填好简历信息后点应聘的岗位进行报名,相关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正确者视为无效申请。
(二)报名材料
1.应届毕业生:
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博士毕业生成绩单、博士期间科研学术成果目录表(附件2)及证明材料、专家推荐信(附件3)2封(须包含申请人的博士导师),如不能提供博士学位证的,须提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学历学位为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成绩单(含中文翻译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书》。
应届博士毕业生进站时,可先凭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须将博士学位证书交本站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博士学位证书人员予以退站。
2.社会人员:
提供个人身份证、博士学历学位证、博士期间科研学术成果目录表(附件2)及证明材料、专家推荐信(附件3)2封(须包含申请人的博士导师)。学历学位为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成绩单(含中文翻译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书》。
3.以上报名材料需在报名时上传电子版至报名系统。
(三)资格审查与招收
按照“公开招收,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有关专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考核,具体形式、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单独通知。期间未经邀请不接待来访。
面试考核通过者参加统一体检,体检结果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无正当理由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收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
联系人:党老师
联系电话:010-53851331
邮箱:jypx@nifdc.org.cn
中检院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