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大兴院区路面修复、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1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就中检院大兴院区路面修复、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现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检院大兴院区路面修复、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内容:

路面修复:

修复的位置

面积

二号楼南侧散水、甬路修复

2.32平米

6号楼西南角、7号楼北侧、7号楼东北角、8号楼东北角

129.22平米

食堂装修:

装修的位置

装修内容

大兴院区东区食堂

后厨、前厅、走廊、卫生间、露台、包房破损修复

本项目需满足的具体技术标准详见采购文件(可从项目联系人处免费获得)。

三、项目预算:10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29号、31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至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允许转包、分包。

(5)供应商其他特殊资格要求:建筑装饰装修资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采购比选

(1)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采购内容并制作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

(2)应答文件报价不能突破预算控制价。

七、应答文件主要内容(不只限于)

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技术偏离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近三年业绩证明;三年内采购无违规行为的声明、信用信息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其他商务技术等需要响应的事宜(应答文件须密封,非密封将被拒绝)。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6:00时;在规定的时间,通过(niudelin@nifdc.org.cn邮件报名)方式向项目联系人获取。

九、项目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3年12月29日9:00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明、带着项目报名表,均需盖公章。)人数不超过2人。

十、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6:00时。递交应答文件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3号楼223物业管理部办公室(可快递邮寄)

十一、进院要求

来中检院参加的人员需要遵守我院相关入院登记政策,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等。

联系人:牛老师

电 话:(010)53852108 

中检院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