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天坛院区)学生外住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4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就中检院(天坛院区)学生外住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告,现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检院(天坛院区)学生外住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学生外住服务地点原则上应距离中检院天坛院区(天坛西里2号)不超过1.5公里;

(二)宿舍数量及要求:能够集中提供3人间或4人间房型,满足45—50人入住。房间内配有独立卫生间,空调设施、暖气、免费网络,24小时冷热水供应。配备至少2台专属学生用洗衣机、1台微波炉。设有门禁系统等,应能达到随时入住的要求;

(三)配备服务人员提供日常服务管理,应进入房间进行日常巡检工作。住宿区域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消防设施设备等。

本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通过邮件报名方式免费获取)。

三、预算金额:陆拾万元(60万元)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

五、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15日—2025年7月14日(4个月)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至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采购比选

(一)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采购内容并制作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

(二)响应文件报价不能突破预算控制价。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邮件(jypx@nifdc.org.cn)报名方式向项目联系人获取采购文件。

九、响应文件送达

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送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31号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10-53851226

附件:中检院(天坛院区)学生外住服务项目报名表

 中检院
2025年2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