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医疗器械检定所,对本部门辅助生殖器械生物学评价人精子试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具备相应技术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辅助生殖器械生物学评价人精子试验技术服务
(二)评选原则:综合评分法
(三)预算金额:22.245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需求
1.技术服务内容:
(1) 人精子存活试验: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用医疗器械 人精子存活试验》(YY/T1535-2024)方法一的要求操作,通过精子存活率和活力的变化,来评价供试品的精子毒性,为其安全性评价提供依据。
(2) 人精子活力恢复试验,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用医疗器械 人精子存活试验》(YY/T 1535-2024)方法二及相应产品(如精子制动液)的标准操作规程,通过试验前后精子活力恢复系数来评价供试品安全性。
(3) 人精子冷冻复苏试验,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用医疗器械 人精子存活试验》(YY/T 1535-2024)方法三以及相应产品(如精子冻存液)的标准操作规程,通过精子冷冻前后的存活率和活力变化来评价供试品的安全性。
(4) 人精子回收试验,按照相应产品(如精子梯度分离液)的标准操作规程,通过试验后精子数量占原始精子数量的比例来评价供试品的回收能力。
(5) 人精子活力提升率试验:按照相应产品(如精子梯度分离液)的标准操作规程,通过试验前后精子活力来评价供试品的精子优选效果。
2.人员配置与硬件设施:具有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资质;
3.相关经验:拥有人精子操作专业技术与授权;理解并掌握YY/T 1535-2024等相关标准;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至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通过邮件向本项目联系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送达
送达截止时间: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9:30,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送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31号。
送达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华佗路31号院。
五、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31号院。
联系人:连老师、史老师
联系电话:13811932723,53852549
电子邮箱:lianhuan@nifdc.org.cn
中检院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