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8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对中检院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告,现诚邀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检院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需求:

(1)保险对象为中检院统招、联合培养、实习学生及外来进修人员,在外挂职人员和培训中心主办培训班师资人员(非中检院在职)等共约550人;

(2)保险对象年龄范围为18至65周岁;

(3)保险类型为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医疗保险,其中意外伤害保险保额30万元/人,附加意外医疗保险保额3万元/人。

(4)如保险对象投保时间不满整年,保险费按日计算。

3.项目服务周期: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4.项目预算金额:每年约16.5万元,三年共约49.5万元(每年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本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通过邮件报名方式免费获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至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报名方式及响应要求

1.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zhangjianguo@nifdc.org.cn),邮件命名为“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响应,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一览表、分项(明细)报价表、商务/技术偏离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加盖公章)、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和采购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资格声明、业绩情况表等。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非密封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报价不能突破预算控制价。

四、响应文件送达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0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送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院,中检院培训中心。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3851488

电子邮箱:zhangjianguo@nifdc.org.cn 

附件:中检院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报名表 

中检院

2026年4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