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1日,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2022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深入分析《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实施后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任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副司长戚柳彬,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副院长邹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2022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成绩,全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机构砥砺奋进、开拓进取、辛勤付出,不断创新抽样检验工作机制,丰富完善检验体系,推动监检协同向纵深发展,发挥督导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抽检效能显著提升,为化妆品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戚柳彬指出,2023年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的总体思路,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统一领导。二是要强化政策解读和法规宣传力度,抓好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三是要继续提高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质量,严厉打击企业虚假否认生产或者进口等违法行为。
邹健讲话对2023年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在贯彻法规上做实,以《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作为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确保工作落地落实、见行见效。二要在监管协同上做精,实现监管职责的再强化、技术力量的再融合、监管效果的再提升。三要在过程管理中做细,坚持防控风险理念,把握工作节奏,完善工作机制。四要在检验工作中做新,聚焦问题,提高靶向性,提升支撑水平。五要在抽样检验工作中做优,深入调查研究谋定而动,强化抽样检验结果的转化应用,做好服务文章,巩固监管成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对2022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方案和工作手册进行了解读,对信息系统使用做了相关介绍。江西、山东、广东、上海、广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局作经验交流发言,辽宁、广东、四川、山西、福建、江西、山东、湖南省承担化妆品抽样检验任务的承检机构作检验工作交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