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全国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6

各有关单位:

全国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标准化工作组(SAC/SWG 26)三年运行期满,现已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评估转化。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国家标准委关于筹建全国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4 个标准化技术组织的通知》(国标委发〔2026〕36号)的相关要求,全国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秘书处由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承担,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国家药监局负责业务指导。为确保筹建方案公平、公开、公正,按照筹建工作要求,秘书处现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一届标委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国医疗装备领域关键材料和关键零部件、信息化和集成、先进制造和服务等方面标准化工作。现面向全国本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包括行政主管部门、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征集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社会责任感强,具有严谨、科学、端正的工作作风和优秀的工作能力,廉洁自律。

2.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院士、行业知名专家除外),身体健康。

3.从事医疗装备或临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或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业绩,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了解国内外医疗装备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了解国内外本专业领域标准前沿信息和技术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外语水平。

4.掌握医疗装备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曾在相关标委会担任过委员/观察员或在国际标准化组织担任过相应职务/注册专家的优先考虑。

5.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参加标委会相关工作。

6.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任职单位支持委员参加委员会各项工作及活动。

7.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担任委员。

8.符合《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组织委员管理细则(试行)》以及本标委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委员候选人须如实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委员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注:单位公章与委员登记表中单位名称须一致)。

2.请于2026年7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委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单面打印,粘贴或彩色打印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彩色照片1张(与纸质版同版,照片背后需注明姓名),一并邮寄至秘书处联系人。同时将委员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含照片)、扫描件(PDF版,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全国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单位-姓名)。

3.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形成第一届全国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竹玉

联系电话:010-63263969,15810296128

电子邮箱:swg26@spantrnet.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055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2026年6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