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标准制修订相关方参与力度,提高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和水平,本着公开、透明原则,全国麻醉和呼吸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6)现公开征集2项拟立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起草验证单位,具体事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计划项目
拟立项计划项目,见表1。
表1 国家标准计划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性质 | 制修订 | 第一起草单位 |
1 | 麻醉和呼吸设备 空气夹带装置 | 推荐 | 制定 |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
2 | 麻醉和呼吸设备 呼吸治疗管和接头 | 推荐 | 制定 |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
二、申报单位和申请人要求
(一)具有与标准项目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二)业务范围与标准涉及的技术内容相适应。
(三)如企业申请,应具有与标准涉及的内容相适应的产品,具备标准所需的验证能力,并能保障验证工作顺利开展实施。
(四)起草、验证人员应熟悉医疗器械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医疗器械标准体系。
(五)起草、验证人员应熟悉标准中涉及的技术发展趋势、国内外的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对当前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都较为了解。
(六)起草人员应熟悉标准编写规则及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七)能够按照标准项目制修订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三、申报方式
请扫描表2填写相关内容。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
表2 报名方式
二维码 | 链接 |
| https://v.wjx.cn/vm/hhahqxu.aspx# |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征集工作不与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冠名挂钩。
(二)标准编制的相关费用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三)参与单位参与本项目,不需要向秘书处单位缴纳费用。
五、秘书处联系方式
SAC/TC116秘书处联系人:钱心依,021-38019900-122803
SAC/TC116邮箱:sactc116@126.com
特此通知。
全国麻醉和呼吸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