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B型超声诊断设备通用技术要求》等3项标准计划起草验证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标准制修订相关方参与力度,提高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和水平,本着公开、透明原则,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超声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SC2)现公开征集以下3项标准计划的起草验证单位,具体事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单位和申请人要求

(一)具有与标准项目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二)业务范围与标准涉及的技术内容相适应。

(三)如企业申请,应具有与标准涉及的内容相适应的产品,具备标准所需的验证能力,并能保障验证工作顺利开展实施。

(四)起草、验证人员应熟悉医疗器械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医疗器械标准体系。

(五)起草、验证人员应熟悉标准中涉及的技术发展趋势、国内外的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对当前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都较为了解。

(六)起草人员应熟悉标准编写规则及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七)能够按照标准项目制修订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序号

标准名称

国行标

制修订

强制/推荐

计划号

报名二维码

1

B型超声诊断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国家标准

修订

强制

20260046-Q-464

1772592248899078821.jpg

2

超声外科吸引设备

行业标准

制定

推荐

A2026059-T-wh

1772592272205092781.jpg

3

心腔内超声诊断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行业标准

制定

推荐

A2026060-T-wh

1772592282975068282.jpg


二、申报方式

请于2026315日前扫描上表中的二维码填写相关内容。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征集工作不与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冠名挂钩。

(二)标准编制的相关费用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三)参与单位参与本项目,不需要向秘书处单位缴纳费用。

四、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成志     

电话:13707162992

邮箱:wuchengzhi@whmit.cn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医用超声设备分技术委员会

     20263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