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2026年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起草验证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标准制修订相关方参与力度,提高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和水平,本着公开、透明原则,全国医用电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SC5)现公开征集2026年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起草验证单位,具体事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标准计划项目

序号

标准计划名称

项目号

标准性质

制修订

第一起草单位

1

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 波谱质量参数的测定

A2026040-T-sh

推荐性

制定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多导睡眠监测设备

A2026041-T-sh

推荐性

制定

天津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二、申报单位和申请人要求

(一)具有与标准项目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二)业务范围与标准涉及的技术内容相适应。

(三)如企业申请,应具有与标准涉及的内容相适应的产品,具备标准所需的验证能力,并能保障验证工作顺利开展。

(四)起草、验证人员应熟悉医疗器械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医疗器械标准体系。

(五)起草、验证人员应熟悉标准中涉及的技术发展趋势、国内外的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对当前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都较为了解。

(六)起草人员应熟悉标准编写规则及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七)能够按照标准项目制修订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三、申报方式

请扫描二维码或打开链接填写相关内容,并填报《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和《医疗器械标准起草人登记表》(见附件2)。 上述表格纸质版请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寄送至秘书处。

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3月15日。

链接:https://v.wjx.cn/vm/QZVnCaA.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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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征集工作不与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署名挂钩。

(二)标准编制及验证阶段的相关费用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三)参与单位参与本项目,不需要向秘书处单位缴纳费用。

五、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莎莎,021-38019900-122805

邮箱:sactc10sc5@126.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凌霄花路300号

特此通知。 

附件:

1.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

2.医疗器械标准起草人登记表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医用电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

2026年3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