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专家及相关单位:
根据《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规定,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征集2025年度齿科设备与器械领域拟制修订医疗器械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参与起草单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
序号 | 标准项目名称 | 标准性质 | 制修订 |
1 | 牙科学 用于非永久性医疗环境的可携带的牙科设备 第3部分:可携带的抽吸设备 | 强制性 | 制定 |
2 | 牙科学 根管器械 第2部分:扩大钻 | 推荐性 | 修订 |
3 | 牙科学 根管器械 第4部分:辅助器械 | 推荐性 | 修订 |
二、参与起草单位要求
1.齿科设备与器械行业相关单位,重视标准化工作;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如企业申请,应具有与标准涉及的内容相适应的上市产品。
2.具有与制修订标准项目相关的研究、生产、检测、管理等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
3.熟悉国家医疗器械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熟悉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
4.能充分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并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
5.能积极参与试验验证工作,提供代表性验证试验样品或承担验证试验任务。
6.能充分发表意见,确保标准合理可行。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征集工作不与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冠名挂钩。
2.标准编制及验证阶段的相关费用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四、申请材料
请填写《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附件1),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2月23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秘书处,WORD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文件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五、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伟荣 电话:020-66602879 邮箱:TC99SC1@126.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西路1号(510663)
附件1: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
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齿科设备与器械分技术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