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业务流程及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27

一、注册检验




说明:

步骤1:进口注册检验须先到相关业务所综办办理进口质量标准复核通知件。

步骤2:包括业务评审、资料审核、样品登记、送样、留样入库等工作。

步骤3:包括标准复核、方法学验证、实验室检测与复核、报告汇总、校对等工作。

步骤4:包括科室主任审签和主管业务处审签。

步骤5:不合格报告书由分管院领导审签。

步骤6:包括网上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的接收登记、打印后通知科室人员校对、校对发现问题重新修改打印等。


二、合同/委托检验




说明:
步骤1:合同检验适用对象为企业;委托检验适用对象为行政司法、药监药检等机构。合同/委托检验须先与检验科室沟通后再按流程办理。

步骤2~步骤6:同注册检验业务流程说明。

步骤9:合同/委托检验须按照我院规定缴费后发送报告。合同检验报告由检验科室发送。


三、进口检验

进口检验业务流程及说明同注册检验业务流程及说明。

说明:进口检验无需办理质量标准复核通知件。


四、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由抽样单位相关人员与中检院沟通后,填写《检验申请表》按注册检验业务流程2~9办理。

说明:国家监督抽验由抽样单位将样品及资料邮寄按要求至中检院,按注册检验业务流程2~9办理。


五、复检/复验

复检/复验由申请单位先与相关业务所综办沟通后,填写《复验申请表》按注册检验业务流程2~9办理。

说明:受理回执由业务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