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停止使用以下化学对照品:
130493-202107 头孢呋辛
特此通知。
中检院
2025年6月10日
各有关单位:
现停止使用以下化学对照品:
130493-202107 头孢呋辛
特此通知。
中检院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