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对照品停用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9

各有关单位:

现停止使用以下化学对照品:

倍他米松磷酸钠 100180-201103批;

硝酸毛果芸香碱 100157-200201批;

紫丁香苷111574-200603批;

蝙蝠葛碱111867-201202批;

青蒿素100202-201004批。

特此通知。

(标准物质与标准化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