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对所有报考人员根据简历情况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符合条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其中1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44号、45号、46号、47号、48号岗因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不满足招聘公告要求,故取消以上岗位招聘。
参加资格复审准备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本人户口页及首页(集体户口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已拿到毕业证、学位证也可以提供双证原件)、毕业生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及院校毕业分配办盖章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应聘报名表》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本人页及户口首页(集体户口可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若有)、英语等级证。博士后在站人员另需提供在站单位出具的具体出站时间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应聘报名表》(如暂时无法提供,需手写承诺通过笔试后,在面试前必须提供,否则不能进入面试名单)。
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扫描以上材料原件及一张高清电子2寸彩色照片(照片文件命名:本人姓名+本人身份证号)于2020年7月12日24时前发送至我院邮箱:
2-16号岗应聘人员前发送至zhaopin@nifdc.org.cn
17-43号岗应聘人员发送至bianwaizhaopin@nifdc.org.cn
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应聘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
未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