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2024-2025年微流成像颗粒分析系统和蛋白纯化分析仪等设备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6

我院2024-2025年微流成像颗粒分析系统和蛋白纯化分析仪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检院2024-2025年微流成像颗粒分析系统和蛋白纯化分析仪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NIFDC-YQ-WB-202411261Z

三、项目内容

第1包:微流成像颗粒分析系统等设备维保服务

1.服务内容:对3台(套)ProteinSimple微流成像颗粒分析系统等设备进行维保服务。

2.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第2包:蛋白纯化分析仪设备维保服务

1.服务内容:对5台(套)GE蛋白纯化分析仪进行维保服务。

2.预算金额:52.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需满足的具体技术标准详见需求文件(注意:务必向项目联系人发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报名邮件命名方式:报名的包号+报名单位全称,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

四、项目总预算:82.1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

六、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服务商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至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禁止转包或分包;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采购磋商

(一)服务商必须响应所有采购内容并制作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

(二)应答文件报价不能突破项目预算价;

(三)评选原则:综合评分法;

(四)磋商时间: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13:30;

(五)磋商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院1号楼412会议室。

九、应答文件主要内容(不只限于)

(一)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近三年业绩证明、三年内采购无违规行为的声明;

(二)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五个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将截图打印盖章;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针对本项目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应答文件须密封,非密封将被拒绝。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

十、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16:00

十一、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13:30

十二、递交应答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院1号楼412会议室。

各报名供应商人员自行前往,并携带单位授权书。

十三、项目联系人(电话):张老师(53852048)

十四、邮箱:1580291702@qq.com 

附件:中检院2024-2025年微流成像颗粒分析系统和蛋白纯化分析仪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报名表 

中检院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