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纤维蛋白原和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标准物质原料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对纤维蛋白原和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标准物质原料项目进行公告,现诚邀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检院纤维蛋白原和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标准物质原料项目

项目编号:ZFCG202300023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种名称

采购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技术要求

供应商特殊资质要求

1

纤维蛋白原

8000

52.8

标准试剂,应为牛血来源,应为白色安瓿冻干分装,凝固物含量应不低于50%。

/

2

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

1000g

2.2

应符合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质量标准规定,氯化钠为19.0%-22.0%,乙醇应不得超过0.5%,硫酸根应为16.3%-17.3%,干燥失重应小于0.5%,炽灼残渣应为23.5%-26.0%,纯度应大于99.0%,含量应不低于99.0%。

 

应具有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原料药生产许可或口服制剂批准文号

提供技术资料要求:

1、根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提供品种检验报告,报告应包括要求所列明内容;

2、具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品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货期要求纤维蛋白原3个月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现货。

4、质保期要求标化合格后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至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禁止转包或分包;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提交响应文件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

符合项目要求的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hqzc@nifdc.org.cn。(邮件命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2.潜在供应商需提交真实有效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见附件2)并盖章密封邮寄至中检院联系人处。

3.报名和邮寄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10日(北京时间)。

四、供应商确定原则

本项目以单品种有效报价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31号院后勤政采部

联系人: 王晓雅

联系电话:010-53852853

电子邮箱:hqzc@nifdc.org.cn 

附件:

1.标准物质原料项目报名表

2.供应商报名响应文件

中检院

2023年3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