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气体浓度报警器及防爆钢瓶柜公开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对气体浓度报警器及防爆钢瓶柜采购进行公告,现征集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检院采购气体浓度报警器及防爆钢瓶柜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预算:168000元

1.采购需求:

商品名称

数量(台)

便携式氧气浓度报警器

117

便携式二氧化碳浓度报警器

47

便携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

11

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

2

可燃气体防爆钢瓶柜单瓶柜

6

可燃气体防爆钢瓶柜双瓶柜

3

可燃气体防爆钢瓶柜三瓶柜

2

液化石油气防爆钢瓶柜双瓶柜

1

有毒有害气体防爆钢瓶柜(氨气)

1

2.规格标准及技术要求:

便携式气体报警器:符合国家标准:GB12358-2006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三重报警、证书齐全全国可计量、检定、铝合金包装箱。

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符合国家标准:GB12358-2006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声光报警加防爆(附加安装)。

防爆钢瓶柜:符合国家标准、二代报警装置、声光自动报警、自动排风、全钢柜体、证书齐全全国可计量、检定。(附加安装排风管)

3.供货期要求:1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至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禁止转包或分包;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提交响应文件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

符合项目要求的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niudelin@nifdc.org.cn。(邮件命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2.潜在供应商需提交真实有效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见附件2)并盖章密封邮寄至中检院联系人处。

3.报名和邮寄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6日(北京时间16:00)

四、供应商确定原则

本项目以有效报价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31号

联系人: 牛老师

联系电话:010-53852108

电子邮箱:niudelin@nifdc.org.cn 

附件:

1.项目报名表

2.供应商报名响应文件

中检院

2023年2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