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检院职工子女寒假托管服务项目,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5年中检院职工子女寒假托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NIFDC202411
三、项目内容
(一) 服务时间
预计2025年1月13日至2月14日,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暂停托管班(不含春节假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托管班每天早8:15-下午16:45结束。
(二)服务内容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和大兴区华佗路29号院区的职工子女寒假托管班提供教师、课程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2.乙方根据甲方每周预期托管学生的人数提供符合约定托管管理要求的教师人数。托管班整体统筹管理,教师人数与托管班学生的人数的比例为1:10(说明:每班教师基数2人,20名学生以上每增加10名学生,增加一名教师,增加不足10名学生,不增教师)。
3.乙方负责托管班学生的每日接送、就餐管理以及登记工作;每天上午10点前向甲方报送各班学生和教师人数;每周向甲方移交登记记录(具体时间和移交方式另行协商)。
4.教师每人的劳务费为托管工作日每天不超过500元。乙方需保证教师资质,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
5.课程要求:乙方负责对学生进行寒假作业的辅导、硬笔书法、安全教育宣讲、益智游戏(非电子游戏)、手工制作,并免费提供有关学习资料、手工材料。
6.乙方提供托管班所需保温饮水桶2个、药箱2个(每班一套)。
7.托管班结束后,建立的家长群立即解散。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者转让职工和学生的保密信息,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服务形式
乙方提供托管班的现场服务,甲方提供乙方到场教师的每个工作日的中午工作餐。
(四)服务要求
乙方为托管班的学生购买符合托管期间的必要保险。
(五)付款方式
预付款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40%。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预付款合法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025年1月开票),经甲方验证发票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托管服务结束后,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和移交的材料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尾款(以实际结算为准)的合法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经甲方验证发票确认后5工作日内支付尾款。
四、项目总预算:12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和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29号。
六、合格的供应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至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比选
(一)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采购内容并制作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
(二)应答文件报价不能突破预算控制价。
八、应答文件主要内容(不只限于)
详见采购文件。
应答文件须密封,非密封将被拒绝。
九、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16:30
十、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发送至邮箱gonghui@nifdc.org.cn。(邮件命名方式:项目编号+报名单位全称)。
十一、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9:30
十二、递交应答文件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院1号楼406会议室。
各报名供应商人员自行前往,并携带单位授权书。
十三、项目联系人(电话)
祁景琨(35852057)、王佳慧(53852057)、郝迪(53851272)
附件:2025年中检院职工子女寒假托管服务项目比选报名表
中检院工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