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210项目”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拟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服务,现邀请贵公司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210项目”是2021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国家药监局2021年计划内建设投资项目,中检院批复金额24798万元。2021年6月,国家药监局批复该项目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32台套,共计20875.5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货物类23702.22万元。
二、工作内容
1.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遵守中检院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2.遵守国家审计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3.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要求,进行竣工财务决算。
4.比选中标后需在合同中加注保密条款及签署保密承诺书。
5.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
三、报价文件
本次服务商选择采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优先原则,采用综合评审方式,请符合条件并收到邀请函的服务商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的统一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2.相关资质资料
3.对参加该项目比选保密承诺书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企查查”和“天眼”四个门户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6.相关决算及审计工作业绩
7.对此次项目决算及审计的工作方案
8.完成时间及服务报价
以上文件资料按顺序进行装订并加盖公章,两份报告分别报价,最后再报总价,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密封快递至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31号院。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3日。如最终确定与贵公司合作,我院与贵公司进行联系,未与贵公司联系,期待下次合作,谢谢贵公司的支持。
四、联系方式
收件人: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计财处 戴华 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纪律检查室 陈亚楠 收
地址:北京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31号院
邮编:102629
电话:010-53851393 010-53851473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纪律检查室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