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开展2020年版《中国药典》学习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11

2020年9月3日至4日,为了保证2020年版《中国药典》顺利实施,推进药品检验工作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组织全体业务人员参加由药典委员会举办的2020年版《中国药典》网络宣传贯彻会议。

此次会议是国家药典委对2020年版《中国药典》进行的首次宣贯,会议解读了新版药典贯彻执行的政策要求,并对新版药典的总体情况和各部的增修订情况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次网络会议,要求提前着手准备,安排各相关业务和职能科室统筹培训时间,深入开展学习,确保学习质量。

通过本次培训,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能进一步理解好、执行好新版药典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使全院职工可以全面系统正确地掌握新版药典内容,保证新版药典得到准确执行,从而为新版药典实施后的检验工作顺利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参训职工纷纷表示本次培训讲师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且具有独到的见解。授课逻辑性强,语言生动易懂,讲课内容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2020年版《中国药典》将于2020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将持续关注和组织新版药典的宣贯工作,以两法颁布为契机,深刻理解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切实将2020年版《中国药典》理解到位、执行到位。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