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北京市相关文件内容,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分数线由院长办公会按考生情况讨论后确定并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具体实施面试、能力考核等各项工作。

(一)成立复试小组

1.药学专业(药物分析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1人

成员:4人及以上

纪检监察:1人

2.药学专业(药理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1人

成员:4人及以上

纪检监察:1人

3.基础医学专业(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1人

成员:4人及以上

纪检监察:1人

(二)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式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将在3月下旬开展,4月30日前结束。一志愿复试拟于4月15日前结束,调剂复试于4月30日前结束,在北京进行现场复试。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拟定于2023年3月16日;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方式: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信息公开>公告通知>研究生培养”中查看复试录取办法和调剂信息(网站地址:www.nifdc.org.cn)。

(二)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

1.遴选条件

(1)参与复试的教师应具有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

(2)参与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与考生应无利益关系,并签承诺书。

2.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1)复试专家培训

采用信函传达、会议等方式传达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以及我院的相关政策对复试专家进行培训。在考试安全、卫生防疫安全的基础上,对复试工作进行布置,落实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公平、公正的进行。

培训内容包括:宣布复试领导小组组成及分工、公布复试专家名单、传达重要文件精神、声明相关规定和纪律等。

(2)工作人员的培训

涉及复试的工作人员原则上选用参加初试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再次涉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对所有参与复试试题命制、审核、印刷、装订、封装、分发、移交、保管、试卷整理和评阅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需严格选派,必须是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认真负责且当年无直系和旁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人员。要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政策、纪律和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使其明确安全保密责任和义务。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考生校验学生证,入学时校验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和本科成绩单、1寸免冠照片1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及保密协议等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审查不通过,一律取消复试资格。弄虚作假者,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考生务必于复试考试前三天将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anjiusheng@nifdc.org.cn。提交的电子材料应清晰。入学时,对考生信息进行复查,对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专职监督。纪律检查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巡察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监督。

2.实行信息公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人员名单及成绩、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复试成绩公布两天时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进行复议。考生可直接向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或纪律检查室写出书面材料提出复议。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国家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院生源、培养要求和招生计划安排、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确定。

1.单科成绩要求

政治、英语各单科成绩均应大于或等于38分。

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理学、免疫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各单科成绩均应大于或等于57分。

2.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药学专业(药物分析学)总分大于或等于290分。

药学专业(药理学)总分大于或等于290分。

基础医学专业(免疫学)总分大于或等于280分。

基础医学专业(病原生物学)总分大于或等于280分。

3.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药学专业(药物分析学)拟录取6人,10人参加复试。

药学专业(药理学)拟录取2人,3人参加复试。

基础医学专业(免疫学)拟录取4人,5人参加复试。

基础医学专业(病原生物学)拟录取3人,1人参加复试。余额信息见调剂方案。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报到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时30分

复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23日下午2时

复试面试时间: 2023年3月24日

复试地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华佗路31号);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药物分析学)

准考证号

姓名

初试成绩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845033370200056

袁亚楠

66

68

134

113

381

845033370600008

陶莉

73

71

133

96

373

845033530100005

王晶

62

58

125

110

355

845033370100042

武哲

63

71

121

97

352

845033410500037

李丹茜

55

66

109

94

324

845033512400016

付林瑞

57

66

118

78

319

845033133900025

毛雨萱

57

64

112

75

308

845033321100033

吴臣祥

62

57

107

70

296

845033230500003

崔璇

56

52

107

76

291

845033531200013

李雨璐

53

58

81

98

290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药理学)

准考证号

姓名

初试成绩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845033451400051

张屹坤

55

61

129

130

375

845033321100031

苏晓萌

61

71

120

97

349

845033630200021

候清玮

57

50

127

114

348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免疫学)

准考证号

姓名

初试成绩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845033112300049

王依宁

57

67

132

123

379

845033322300023

郑逸阳

58

71

109

110

348

845033141300022

秦亚芳

51

64

94

118

327

845033370100040

李玮玉

57

53

90

125

325

845033413800019

王伟峰

52

48

78

107

285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病原生物学)

准考证号

姓名

初试成绩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845033370600007

李效池

58

51

124

122

355

(三)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内容(占复试成绩30%):专业知识、专业英语。时间为1-2小时。

2、面试内容(占复试成绩70%):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1)专业基础、专业知识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2)英语听说能力(公共、专业);

(3)创新意识及进取能力;

(4)科研能力;

(5)对报考学科前沿及现状的了解程度;

(6)思想道德意识、事业进取和艰苦奋斗;

(7)综合印象。

(四)成绩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分数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初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与复试成绩(百分制)按 50%、50%权重相加。各专业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体检。考生的体检工作根据我院具体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我院不设破格复试。

(七)有关复试信息将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外网公布(网站地址:www.nifdc.org.cn),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我院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电话:010-53852000、010-53851331;纪律检查室电话:010-53851337。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四、如果教育部以及北京市教委在2023年的研究生复试中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实时公布。

中检院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