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进口化学药品注册检验电子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7

进口化学药品注册检验申请人:

为提高进口化学药品注册检验工作效率,中检院现已完成地方口岸药品检验机构承担的进口化学药品注册检验报告电子化工作。

自2023年2月20日起,中检院将签发的药品注册检验报告推送至申请人在中检院外网“进口药品注册检验”信息平台预留的电子邮箱,不再发送纸质报告。

特此通知。

中检院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