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药品、药包材生产研发企业以及检验机构技术人员更准确的把握药学研制和生产注册的核查要点、玻璃类药包材最新检验检测技术关键点,了解和熟悉玻璃类药包材通用检测方法操作规范以及药包材质量控制方法及技术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通过课程讲解和视频演示,切实解决开展相关实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惑,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定于11月21日—30日在中检云课线上培训平台举办玻璃类药包材检验操作指导技术网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二、培训师资
邀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部分省市药包材检验检测机构、知名企业及研究机构长期从事玻璃类包装材料检验和科研工作的权威专家进行授课。
三、培训对象
(一)药包材生产和使用企业相关人员;
(二)药物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药品研究机构药品研发负责人及研发人员;
(三)药品监管机构及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与药包材标准、检验检测技术人员。
四、培训时间
2022年11月29日前均可报名参加培训,其中:
(一)2022年11月21日首次播出期间学员可以在交流群里进行提问,培训助教将及时收集相关主要问题,并在培训结束后统一在交流群里集中回复问题答案。
(二)首次播出结束后至11月30日期间可以回看相关课程。
五、培训内容
(一)药学研制和生产注册核查要点
(二)药包材检验的质量保障与风险管理
(三)药包材检验常见问题解析与视频演示
(四)玻璃类药包材在线检验技术解析
(五)玻璃类标准物质和能力验证的相关内容讲解
(六)玻璃类药包材相容性研究
注:具体培训内容请以报名系统中公布的内容为准。
六、培训方式
(一)采取网络授课的形式
1.移动端:在“中国药检”公众号中的“中检云课”线上培训;
2.电脑端:登录https://zjyk.nifdc.org.cn网址线上培训。
(二)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学员可在3个工作日以后登录培训系统
1.移动端:学员可在“中国药检”微信公众号→“中检云课”→“我的”→“我的证书”查看并下载本次培训证书。
2.电脑端:登录https://zjyk.nifdc.org.cn网址→“我的”→“我的证书”查看并下载本次培训证书。
七、报名程序
培训支持团队或个人方式报名。
(一)移动端:微信搜索“中国药检”公众号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并关注“中国药检”公众号,然后点击“中检云课”查看本次培训班信息并进行报名。
(二)电脑端:登录https://zjyk.nifdc.org.cn网址查看本次培训班信息并进行报名。
八、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
本次培训班培训费1200元/人(包括培训师资费、证书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培训费缴纳方式
1.微信支付
学员在公众号内提交报名信息后进入确认订单页,选择微信支付方式,点击提交跳转至微信支付,完成后在“已支付”或“我的”—“我的已支付”可查看课程。微信支付培训费不产生任何手续费,培训报名确认以最终缴费时间为准。
2.单位支付
收款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账号:020000150908920264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永定门支行
开户行号:102100000152
支持公对公汇款和个人汇款(柜台汇款和网银汇款等),请参训学员务必在11月29日前汇款到账,并于汇款时标注“玻璃类培训+参训人姓名”。单位支付需要上传单位支付凭证至“中检云课”平台,提交并经审核后,可在“已支付”或“我的”—“我的已支付”查看。
(三)发票
本培训开具培训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
注: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一些省份快递无法按期邮寄到达或被退回,请各位学员尽量选取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
学员需要在报名系统中认真选择发票类型并填写发票信息和发票邮寄收件地址,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普票)请自行下载,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中检院确认收到款项后开具并邮寄。学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看相关信息。
1.移动端:学员可在“中国药检”公众号→“中检云课”“我的”→“我的发票”查看相关信息。
2.电脑端:登录https://zjyk.nifdc.org.cn网址→“我的”→“我的发票”查看相关信息。
九、联系方式
(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教育培训中心
王老师,电话:010-53851305,手机:18910892088
发票业务咨询:
马老师,电话:010-53851490,手机:15801569950
(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药用辅料和包装材料检定所
汤老师,电话:010-67095719,手机:13811711055
(三)培训报名技术支持
系统报名操作等相关问题咨询:
李老师18834135839
田老师15631605091
附件:中检院关于举办玻璃类药包材检验操作指导技术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中检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