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民族药数字化平台2021年第2次阶段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12-29

2021年12月28日,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主办的中药民族药数字化平台2021年第2次阶段会议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召开。参与平台共建的30家单位近8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中检院中药所所长马双成在会议之初进一步阐述了中药数字化的时代意义和必要性,概括介绍了团队近期在中药数字标本和数字标准物质等方面取得的研究进展,并对推动中药数字化未来发展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中药标本馆有关负责同志向参会人员作了“中药民族药数字标本平台的建设与作用”的报告,回顾了从2016年至2021年期间平台的建设过程和取得的阶段性成绩,着重就2021年相关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并从数字标本专题、关键技术研究、作用发挥和建立药检系统交流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未来五年的工作规划和2022年的具体任务。

随后,数字标本平台建设分三个主题进行了交流,来自中检院、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北京市药品检验所的代表重点以“种子果实类数字标本专题研究进展”为主题进行了汇报,来自中检院、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深圳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通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代表重点围绕“中药数字化的研究与实践”为主题就相关研究进行了介绍,来自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的代表以“数字化标本馆的建设”为主题进行了经验的交流和分享。

会议还就数字标准物质平台建设的有关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来自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深圳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的代表分别介绍了应用数字标准物质相关技术开展研究的有关进展,并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马双成所长对本次会议作了总结发言,就进一步做好数字标本和数字标准物质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对各参加单位对中药数字化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也强调要注重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并注重对前期工作的整理和思考,为后期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