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专项“特色民族药材检验方法的示范性研究”三期项目讨论会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2021-12-03

由中检院主办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专项“特色民族药材检验方法的示范性研究”三期项目讨论会于2021年12月1日以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中检院中药所主要负责人、各参与单位主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承担人员近5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项目由中检院中药所牵头,联合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和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共18个药检院(所)共同开展研究工作。

本次会议为2021年10月25日阶段会议的延续,针对6位专家对各单位一阶段研究报告评议中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组织的一次讨论会,主要对民族药的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包括品种问题、技术帮扶、合作模式等内容,尤其是涉及藏药的法规和标准、民族政策、地方法规等。通过本次会议,确定了《民族药标准示范性研究项目规程(草案)》和《特色民族药材检验方法的示范性研究三期技术要求》,对藏药、维药品种的筛选和研究合作模式进行了调整,各承担单位将在本次会议结束后按照特色民族药材检验方法的示范性研究三期阶段会议专家综合评审意见进行整改,签订《特色民族药材检验方法的示范性研究三期项目任务书》,使本项目更加规范,以便于各单位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按照国家局对民族药标准研究的思路进行调整,三期项目的研究重点是对品种进行正本清源,针对突出共性问题,找到解决方案,实行优势互补强强合作,加快研究进程,争取突破瓶颈,助推民族药质量工作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