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中药所承接国家药监局港澳台办公室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相关合作的联络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01

2021年6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港澳台办公室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签署的《关于中药检测及标准研究领域的合作安排》,该合作安排自签署日期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国家药监局将为香港中药材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在中药检测及标准研究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中药质量及安全水平,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院中药所作为国家药监局港澳台办公室指定单位将负责合作事项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根据《关于中药检测及标准研究领域的合作安排》,双方会通过不同的途径,如专家会议、研讨会及培训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中药材标准化技术领域交流,包括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品质与安全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等。

此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港澳台办公室一直保持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署相关合作。在相关合作框架下,我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就中药标准的技术规范及研究等范畴一直进行合作与交流。2011年,我院与香港卫生署在京签署了《建立香港中药材标准合作协议》,并由中药所参与制定24个品种香港中药材标准;2015年,我院又承担了香港中药饮片标准的研究项目。目前上述项目均已完成。2019年,我院又先后承担了香港中药材标准第11期(A)和第11期(B)共计8个品种的研究工作,目前各项研究工作正在加紧开展。我院中药所马双成所长和中药材室魏锋主任先后被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聘为香港中药材标准国际专家委员会委员,为标准制定和检验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联系与协调,并在此项合作安排框架下,积极推进中药标准和中药检验等领域的相关合作与交流。

中药民族药检定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