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所召开进口药材口岸检验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1-04-15

为落实《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保证进口药材口岸检验顺利进行,中检院于2021年4月7日召开进口药材口岸检验工作会议,就进口药材口岸检验执行标准、抽样办法、报告格式等问题进行研讨。

此次工作会议以线上会议形式进行,参加单位包括各口岸药检所及药材进口口岸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院(所),参加人员为各院(所)进口药材进口检验技术负责人员和业务主管人员。中药民族药检定所所长马双成出席会议。

会议回顾了目前各院(所)进口药材口岸检验中遇到的一些共性问题,包括检验报告格式不统一,给后续监督执法带来困难;各口岸所执行的检验标准存在差异;口岸检验检样太多、工作量快速增加、且缺乏专项检验经费,面对快速变化的药材进口形势,药检单位不堪重负。

会议重点讨论了进口药材口岸检验应执行的标准及抽样办法。会议要求,各进口药材口岸检验单位要坚决贯彻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检验、依法监管。深刻理解进口药材抽样环节的重要性,熟练掌握相关工作技能,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保证进口药材质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中药民族药检定所 供稿)